【本報訊】扶貧委員會建議成立一個兒童發展基金,解決跨代貧窮問題。身兼委員會主席的財政司司長唐英年昨出席兒童發展論壇時,表示政府傾向以一對一配對基金形式資助受助家庭,即受助家庭供款一元,政府即作同等金額的供款,並規定兒童要到18歲時才可使用戶口供款,但可容許他們於成年前動用款項,參與外地交流等有助提升個人發展的課外活動。 記者:蔡建豪
扶貧委員會進行的調查顯示,目前本港收入最低的20%家庭中,有13%兒童長大後未能脫離貧窮。唐英年指出短期收入支援並非解決跨代貧窮的最好方法,最重要是協助兒童建立金錢以外的資產、豐富他們的成長過程。他指基金要做到有成效,需要不同界別合作,政府角色是投入資源作起動,長遠盼能吸引商界參與。
滿18歲才可用
扶貧委員會兒童及青少年專責小組主席蔡元雲稱,參考過外地設立兒童發展基金的經驗,再結合港人的儲蓄習慣,認為一對一的配對基金供款形式可行,即受助家庭向基金供款一元,政府即向基金作同等金額的供款。他表示,正從不同方向考慮基金的細節,初步規定兒童要到年滿18歲時才可使用基金戶口供款,但可容許他們於成年前動用款項,參與外地交流等有助提升個人發展的課外活動。
未定供款上限
蔡元雲說,基金的運作不能完全依賴政府,提供捐款免稅優惠予商界等措施,也可成為鼓勵商界參與的誘因,稍後會研究捐款是否應設定上限等細節。
中華廠商聯合會副會長尹德勝贊成建議,表示若政府有需要該會可籌款協助,他認為計劃有助提升教育質素,增加社會人才。有學者指不應期望兒童發展基金能完全解決貧窮戶的問題,若只給予現金資助,可能解決了一部份生計問題,建議政府訂立完善家庭政策,讓低收入家庭孩子有充份發展個人潛能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