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康強苑昨日發生的倫常命案,疑與案中夫婦居住問題有關,社會福利署署長鄧國威透露,案中家庭數年前曾向社署求助,他不肯回應社署處理該個案時是否跟進不足。社工界表示,對於有家庭暴力前科夫婦分居後仍同住十分危險,受害者宜向社署或志願團體求助。
每兩小時一宗家庭暴力
本港家庭暴力問題嚴重,社聯數字顯示,現時香港每年發生逾3,600宗家庭暴力案件,平均每隔兩小時便有一宗。社署署長鄧國威昨出席一公開活動時對事件感悲痛及可惜。他指出,社署幾年前開始跟進案中的夫婦,並得悉他們因感情出問題已協議離婚,法庭亦判決子女撫養權。他不肯回應社署處理該個案時是否跟進不足,只強調遇到家庭問題不應用暴力解決。據悉案中兩女兒由母親負責管養。
社署發言人則以案件由警方調查為理由拒絕透露個案詳情,只說社署接獲有人因感情問題求助時,社工會向當事人提供一切適當協助,至於是否接受則為當事人決定。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周一嶽昨說,今次事件是社會悲哀,社署會作跟進。
明愛向晴軒督導主任郭志英直言,夫婦分居後不宜同住,尤其大家仍未原諒對方,關係裏仍充滿埋怨,很易發生衝突。她說,部份分居夫婦為讓子女有健全的家,仍希望同住,「但香港啲屋又細,磨擦自然會多,住埋一齊,啲嘢(家具、日常用品等)又分唔清楚,一齊住難度好高㗎。」
分居夫婦同住十分危險
和諧之家社區教育及資源督導主任葉長秀稱,有暴力紀錄的家庭分居後同住十分危險。她說,從辦理分居到離婚需時數年,對於無力遷出而又遭受暴力對待的一方,只要向社署證明受暴力對待,可向房署申請恩恤徙置,坊間亦有志願團體向有需要人士提供庇護服務。她又稱,很多人誤以為,「一定要嘈到拆天先叫家庭暴力,其實精神虐待或者性虐待都係㗎。」
社區組織協會幹事施麗珊認為,今次事件未必完全跟社署有關,但曾有婦女向她反映社署跟進不足:「佢哋唔會主動搵你,要個事主自己緊啲搵佢,咁佢就跟得足囉。好多其他政策上嘅嘢,要志願團體催佢先做。」
今年7月何文田愛民邨曾發生父親斬女後自殺慘案,九龍城區區議員蔣世昌稱,至今未見社署有任何行動,早前在區議會會議上,有人投訴多次致電社署熱線未能接通,「佢哋就話資源問題,係點都要解決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