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寫了《波鞋的故事》,收到許多讀者回應。一個中年讀者說:「波鞋像牛仔褲,是永恒的服裝。」
另一個讀者鼓勵我:「你喜歡adidas的StanSmith,就去買來穿吧!不用理會旁人的目光。」我讀了真的有衝動去買,他續說:「上星期在維園,有個阿伯也是穿StanSmith,沒有問題呀!」我即打消念頭。
記得小學時,很喜歡看電視片集《Superman》,中文譯作《神行太保》;每看完一集,我便披一條大毛巾在沙發跳來跳去,媽媽警告我若再跳就「雞毛掃」侍候,我認真地辯說:「我不是跳,而是飛。」
上個月在影碟店,看見這套片集的DVD,買回家重看,發覺那個超人很胖,特技簡單,情節幼稚。片集沒有變,但我變了;今天的我,已不是昨天的我。
若現在買一雙StanSmith,大概也不能滿足我少年時的渴望。
求不得是苦,也是甜;它讓我知道,儘管得不到渴望的東西,仍可愉快地生活,不論是過去還是現在。這是人生中重要的一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