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第一夫人吳淑珍被控涉嫌貪污,理據之一是她曾以國務機要費購買兩枚總值逾160萬新台幣(約38萬港元)鑽戒。總統府急於為陳水扁夫婦解畫,在鑽戒去向問題上竟於過去兩日五度改口,由送給珍媽,變成「事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宜詳述」,演出鑽戒版羅生門事件,國民黨痛斥陳水扁「說謊不打草稿」,根本是「白賊七」(大話精)。
檢察官陳瑞仁3日公布的起訴書顯示,就160萬元鑽戒去向,他曾三度問訊陳水扁夫婦。在8月的頭兩次問訊中,兩人分別否認有用國務機要費購買鑽戒,至第三次問訊時,陳水扁才承認「一種情形是我夫人買來自己用,這是我餽贈給她的。另一種情形是我夫人買來送人的」。但檢察官以兩人口供前後不一,以及相關人證供詞,認為兩人有貪污之賺。
先說沒買過 後指贈珍媽
連日來,外界窮追猛打,要求陳水扁澄清有關事實,但從前日上午11時到昨日,總統竟五次更改聲明:先是以匿名方式重申,國務機要費從未用於購買鑽石等精品上;接着,總統府公共事務室主任李南陽於前日中午表示,兩枚鑽戒中價值132萬元新台幣(約31萬港元)的Tiffany鑽戒,是送給吳淑珍的母親,另一枚價值32萬元新台幣(約7.6萬港元)的卡地亞鑽戒去向,則有待查證。
四個小時後,李南陽又提出第二個版本,指鑽戒是吳淑珍代表陳水扁出訪時,接受總統餽贈的。吳淑珍回國後將鑽戒再轉贈給其母。事實上,吳淑珍最近一次出國訪問是在2004年,與案發時的2005年,時間上不符,謊言不擊自破。
總統府解釋後又說要查
至傍晚6時許,總統府提出第三個版本,稱陳水扁確實有贈鑽戒給吳淑珍,其後轉送給珍媽。但到晚上近11時,總統府卻突然發出簡訊,稱有關上午「轉述鑽戒部份,尚待查證」。至昨日上午,總統府副秘書長劉世芳竟又稱「案件已經進入地方法院程序,不再就細節個案說明」。版本之多令人目不暇給。
行政院主計長許璋瑤昨日也表示,國務機要費不能當生活費,不可以用來買鑽戒送給家人。而監察院則表明不會手軟,將調查兩枚鑽戒漏報事宜,不排除向陳水扁追加漏報罰款。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