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鸚鵡店」性格內向男店員疑遭老闆娘虐打案,昨續在區域法院審訊。一名退休女護士從報章得悉本案後,感到非常震驚,主動聯絡警方要求作供,她指光顧該店數年間,經常發現事主面部有傷痕,而且傷痕愈來愈多,從她的醫護經驗所知,傷勢是受拳擊所致,她一度查問男店員及老闆娘,但兩人三緘其口,而她心中積存多年的疑問,總算有個答案。
店員自稱遭貓抓傷
證人梁小慧表示,當她看到本案報道後覺得好震驚,她說:「因為心中有個疑問,總算有個答案,我知道石家輝(事主)嘅傷係俾人擊傷嘅。」
梁自言是鸚鵡迷,自01年5月在被告陳佩敏(31歲)於灣仔經營的鸚鵡店內,買了第一隻鸚鵡後,便經常到該店,一星期約三、四次,由最初光顧開始,她已留意到石的面部有傷痕;石解釋是遭貓抓傷,不過傷痕愈來愈多。
梁指,由於石較少說話,亦不主動招待客人,初時以為他智商「低低哋」,她又指:「感覺佢(石)嘅工作能力唔高…如果我係僱主對呢個夥計未必滿意。」不過經多番接觸、討教飼養鸚鵡方法後,她認為石並不蠢,智商也不低,記憶所及石常遭被告「呼呼喝喝」。
至02年間,梁發現石面上傷痕愈來愈嚴重,有一次嘴唇更腫脹流血。其中一次梁帶鸚鵡到店內上腳鏈,由於石負責捉着鸚鵡的手勢不太好,梁目睹被告發火,以中等力度用手搥向石的手掌;另一次石上閣樓取貨良久,被告到閣樓察看,梁不久便聽到好像有人倒地的聲音,石返回舖面時哭喪着面。
梁又指03年間,曾看到石的面部流血,耳仔受損,以她醫護經驗認為石遭人打傷,但石不肯透露誰人打他。梁亦曾查問被告,對方只表示「唔知喎」或「點知佢啲嘢呀」。
法醫曹志斌則指,根據精神報告石沒有精神問題,而且排除傷勢是自殘造成。辯方盤問下,指被告不足五呎高、體重不過100磅,質疑能否造成石的傷勢,曹志斌回應,若使用鐵鎚,即使只有10歲也可以殺死自己。曹又指一些受虐子女或妻子,因生活須依賴施虐者,不願報案,至不斷受虐及愈趨嚴重,情況跟本案相似。
案件編號:DCCC54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