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識紫微斗數之人,也可感知姓陳的流年不利──自然是僅就政壇而言。陳良宇被京師的錦衣衞給辦了,不旋踵台灣政情陡變,扁嫂等一干人遭起訴,阿扁本人容後追訴。已軍心渙散的紅潮波瀾再起,而藍營則見獵心喜,連比「深綠」要綠得更深的台聯也可能倒戈相向……眼見是「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
大陸官民有難得的共同好惡,香港左營與泛民有難得的共同愛憎,那就是討厭民進黨。大陸官方與香港政客且不論,老百姓憑甚麼在藍綠之間「親疏有別」?無非是民進黨「搞台獨」。然而大陸與香港均無民主與憲政,更無普選;香港總算仰仗殖民時期留下了法治、新聞自由和若干公民權利,大陸有甚麼?這個國家根本不是老百姓的,那麼人家搞台獨,與你何干?更何況人家還未搞出甚麼名堂來,你卻「急人所急」,這樣愛國實在愛得太累了。
民進黨是否真心實意搞台獨,尚未可知,但它真心實意地推動民主憲政,結束國民黨的一黨專政,這件功在千秋的大事,民進黨是做成了。莫以為小蔣開放報禁黨禁是台灣的民主元年,沒有自由主義先驅和民進黨人的抗爭,哪有台灣的今天?施明德、許信良等師叔伯不用說了,連陳水扁和呂秀蓮也是坐過國民黨大牢的。
如此說來好像是為阿扁脫罪,其實不然。貪腐不但是吾族文化的惡疾,也是全世界共有的人性陰暗面。宗教(包括準宗教儒家)固然導人向善,但遠遠不夠。道德修養是靠不住的,惟有制度監督與鉗制,方可奏效。阿扁家族弊案是典型的權力貪腐,對付此惡,只有權力才可制衡權力。幸虧今時台灣人民有民權,倒扁赤潮可縱橫全島;台灣有三權分立,立法院可一再發動罷免或彈劾,而獨立的司法權則對總統家族提出公訴……這一切不就是民進黨當年鍥而不捨追求的目標?這回可謂求仁得仁。此案在公民運動的急風暴雨下回歸法治之途,堪稱台灣民主憲政修成的正果。總統家族被起訴,絕非台灣的恥辱,而是鑄入銅鼎、光照史冊的矜榮。這才是真正的「政治文明」!
誠然,阿扁「台灣之子」的傳奇漸次破滅,委實可悲復可憐。可悲者,當年以清廉為旗矢志肅貪的民進黨,一舉扳倒了百年老店國民黨,惜哉拄着權杖的阿扁終不能涉過腐惡濁流。可憐者,區區三百五十萬港元就毀了總統「滿門」,只怕要讓大陸的縣級貪官齒冷。李肇星在中非合作北京峯會上被問及此案,他說「陳水扁只不過是台灣省級的一個幹部」。殊想不到阿扁做總統被人矮化,連做貪官也被人看「扁」。其實李部長抬舉他了,按大陸的貪腐指數,阿扁只配當一個鎮級幹部!
阿扁是佃農之子,扁嫂是土財主之女,便連行貪也小氣得很。陳家千金陳幸妤將買紙尿布的賬單擺入國務機要費報銷,最小額的發票僅得百元新台幣,不足二十五港元,幾近於蠅頭小利,哪堪比大陸官場巧取豪奪的瀟灑豪放?單憑這點,筆者倒傾向相信阿扁閃爍其辭的辯白,那不是貪污,而是貪便宜,卻沒想到食髓知味,揩油揩出火來了──家門不幸,莫過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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