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裏大廈早在一星期前已經貼上告示,今天會停電。
對於我這類自由工作者,停電對我影響不大。
我不用擔心停電的時候假若身處升降機裏會耽擱上班的時間,反而在一個星期前,我已經計劃將那天的工作時間必須在停電前加速完成。當頭上的電燈倏地熄滅的時候,我正好上床睡覺。一覺醒來,電力恢復了,我彷彿甚麼也沒經歷過,一切又如平時一樣。
從前讀小學,一個月總有一次走火警,通常是上課途中,警鐘忽然刺耳欲聾地響起來。老師處變不驚,很有秩序地帶領同學們逃到操場。開初第一、二次走火警,天真的同學們還會很認真地交戲,大家七情上面驚慌失措,跑下樓梯時總是爭先恐後,好像熊熊火舌真的逼到眉睫,生命危在旦夕。後來,老師警告我們演得太逼真了,再犯的話便要罰留堂。當時年少無知的我不明白為何走火警的意義,只是重複又重複每次的逃生路線,但偏偏又不許我們從中幻想着發生災難時的心情,沒有那份被死亡咄咄逼人的危機感,自然也難以催生對渴望生存下去的欲望。走火警由此變得不過是形式化的例行公事,漸漸地我也不自覺地陽奉陰違。每次走火警,我必定是走得最慢最落後的一個,或者索性在跑下樓的途中,神不知鬼不覺地竄進廁所躲懶。面對最形式沉悶的事情,最佳的應付方法只有比它更形式更沉悶地混過去。
我是悲觀地相信一句老話:「是福不是禍,是禍躲不過!」人生裏頭的悲歡離合,災禍苦難從來不是家裏大廈那張停電的告示,怎會有事先張揚的預告?
迢迢漫漫的生命也不能像走火警般可以一次又一次地排練。最後所有要發生的事情,總是出人意表的發生,最真實的只有你當時的心情,茫然,失落,無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