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在高等法院聽審的陪審團,若退庭商議時間太長,難免精疲力竭,但有法官卻任陪審團無了期商議,以致出現凌晨時份才有裁決個案。終審庭昨認為,陪審團商議至晚上8時便應休息,次晨才繼續商議,相信終審庭的一番話,可令律師、記者及家屬在法庭苦候裁決至深夜,成為絕響。
終審庭是在一宗2,000萬元信用狀貸款詐騙上訴案中,提出上述意見,該案於04年審理,陪審團於中午12時許退庭商議,原審法官阮雲道在晚上10時半,應陪審團要求開庭,給予進一步指示,但仍着陪審團繼續商議,說:「有些法官認為陪審團在晚上10時後便要睡覺,但我不以為然。」
終審庭否定阮官的說法之餘,亦指阮官引導陪審團時,誤將陪審團比作董事局,着陪審員裁決時為大局作取捨,故裁定涉案上訴人陳家亮、辜秋雲及辜佩雲上訴得直,但陳家亮要重審。
案件編號:FACC5&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