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性侵犯案的案情細節,覺得不可思議的是,被告罪證確鑿,家人卻會公開表態支持。這樣的人物,可不是董建華,家屬也不是剛過世的霍英東,不存在必須「我挺董」的因素。做完壞事,性侵犯罪犯還會堅決否認控罪,歪理狡辯,家人竟然也跟他死撐下去。這樣的「家教」,這樣「團結」抗罪,是非不分,一家人遺傳了損人利己的基因細胞,令人歎為觀止。
最氣惱是,家屬庭內庭外會說「已經原諒了他」,可是,對受害人境況,沒半句體恤與懊悔,彷彿犯了的只是亂過馬路、亂拋煙蒂或者違例泊車這樣輕微的過失,對受害者無辜的慘情視若無睹。這樣的加害者,得到全家人聲援,呈交求情信,聲淚俱下,力數被告好人好者的一面,卻忘記了他的惡行,讓別人身心重創。性侵害不同其他案例,沒法追討精神賠償,受害者得自我調理,走出魔劫恐怖回憶。但是,第一步還未踏出,已經被對方嚇窒,他的求情信陣容超班,家屬親友晒冷支持,讓人不禁錯覺,以為被告才是原告,受害人角色強迫性遭掉包,孤苦無助的痛感加重兩成,要從創傷中站起來,比想像中難得多。
性侵犯是嚴重罪行,因為是自己友,勢利到拜山時跟人爭奪車位都會大打出手的香港人竟然會原諒這類型罪犯,這確是嚴峻的「家庭結構性問題」,青山醫院看來得開辦buy1get3闔家精神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