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港出租物業,一般都會訂立租約,租約載有業主及租客雙方協定的權利及責任,具有法律約束力。不過,有地產代理竟然偽造租約,結果被地產代理監管局罰停牌半年。
地產代理監管局透露,曾經有一名地產代理訛騙客戶訂立租約,及對客戶及租客提供不同版本之租約,被紀律委員會裁定該代理沒有秉持誠實、忠誠和嚴正的態度向客戶提供服務,暫時吊銷他的牌照6個月。
自費買洗碗機促成生意
案中的地產代理在一宗租賃中代表業主,租客要求業主提供洗碗機,但業主不肯,經過多輪談判,業主仍然堅持拒絕租客的要求。
地產代理有見雙方均不肯就租約條款妥協,為促成交易,他在沒有得到業主或租客的同意下,自掏腰包,為租客購買洗碗機。
然後,該名代理安排業主與租客各簽署不同的租約,其中一份租約將洗碗機包括在內,另一份則沒有。
地監局指出,業主與租客沒有察覺到他們所簽署的租約有所不同,直至租客要求業主修理洗碗機,才發現雙方的租約版本並不一樣。
紀律委員會認為,地產代理應知道,訛騙客戶簽署不同版本的租約是不誠實的行為,可能為客戶帶來重大損失,他的不誠實,更有可能導致業主和租客就洗碗機的維修責任產生租務糾紛。
另外,根據地監局發出的《操守守則》第3.3.1段,「地產代理和營業員在經營過程中,必須秉持誠實、忠誠和嚴正的態度向客戶提供服務。
不同租約易起紛爭
他們應保障客戶在地產交易中不因欺詐、失實陳述或不合專業操守的行為而受損。」
基於上述考慮,紀律委員會最後裁定該代理沒有秉持誠實、忠誠和嚴正的態度向客戶提供服務,暫時吊銷他的牌照6個月。
根據地產代理監管局資料,今年首9個月,共有49名地產代理,因為違反專業操守,被罰撤銷牌照或暫時吊銷牌照,較去年全年的33宗,激增48%。
資料來源︰地產代理監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