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處與職訓局轄下學徒事務署合作的「技術見習員培訓計劃」,於去年8月推出,現時有750名學員,是勞工處「青少年見習就業計劃」一部份。技術見習員培訓計劃安排15至19歲學員,接受為期一至四年有薪在職培訓。勞工處會向參加計劃的僱主,在學員受僱首6至12個月,每月發放2,000元津貼,並會每3至4個月定期探訪僱主及學員,檢討成效。 至於青少年見習就業計劃,由02年7月推出至今年8月,已培訓近3萬名學員,合共獲政府撥款7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