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期望 - 鍾偉民

我的期望 - 鍾偉民

客人要來,我習慣說:「在二馬路生記飯店下車。」其實,「在二馬路垃圾堆下車」,才夠精確。民署把澳門上千個垃圾堆,改為豪宅般的「垃圾房」,是德政,值得稱許;但施工期長,迄今,四個無敵垃圾筒,巨口常開,移近茶行和小店,惡臭入室,中人欲嘔;入夜,留店寫稿,酸餿氣隨空調而入,真疑身在堆填區中。我算不上名人,但我這家「石頭店」,總算是名人匯聚的店,金庸先生和鍾楚紅小姐駕臨,難為要在垃圾堆旁下車,上海巿政協吳思遠導演光降,還要繞過攔門垃圾筒,撥開撲面群蠅,才能進店。「門前髒而亂!你開店,怎麼開在停車場?」話匣子,總是這樣打開。
垃圾問題,或可緩解;門前「車患」,就永難拔除?「小地方,大家有商有量,有意見,看發展圖則的時候,怎麼不早說?」諸貴人定有疑問。原來,的確是有圖則的。這個休憩區,兩旁營業的,才五六家商鋪;我佔其二。聽說,有「街坊總會」曾把裁縫和造鞋匠召去看藍圖,我和隔壁茶行的李老闆,是香港人,是沒資格饒舌的。心寒呢,我到底在澳門前後生活了十六年,祖輩世代在這裏生根,「回來」頭一年,向港人推介了逾百家食肆,好話說盡,沒料到,原來土著們這麼「見外」!
違例的鐵馬太多,所以不處理;犯科的盜賊太多呢?是不是就不抓?交通警的難處,我理解;但邏輯,是不通的。在澳門,惡劣的「門前環境」,成千上萬,就因為多,我這一家,就可以永遠「處理中」?這不合邏輯。
澳門「環境委員會」有識者上電視,說:「大家只要自掃門前雪,愛護門前十呎的範圍,環境,就會變得很好。」這是至理。為了這「門前十呎」,我盡責呼號,因為,要是連「門前雪」也不能清掃,這還算什麼「營商環境」?一年前,責門前多車,專欄見報,有警員一連抄牌三日,車患稍遏,雖然不知道誰人暗中垂顧,一直心存感激。不想相煩我那幾位高官朋友,「把休憩區作為休憩區」是「民政總署」的責任,如果這是一個負責任的部門,自會設法承擔,望「管委會」諸貴人操操心,不勝銘感!(《門前雪》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