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年前科網股泡沫爆破,矽谷IT人紛紛謀求轉行,不少人打算進修法律。美國一向給人律師供過於求的印象,為何得到IT人垂青﹖一位科技業專家一語道破﹕當一家公司所有業務皆失去競爭力之時,控告別人侵犯其專利權索償就成為唯一收入來源。因此科技公司固然需要研發、銷售、服務等部門,精於專利法的法律部亦不可缺少。當然,亦有些公司不事生產,坐擁專利權,基本上只有法律部,等別人把概念開發成實際產品時才出擊,此類公司被統稱為patenttroll(Troll指無根據挑起爭端的搞事之徒,根據維基百科,中文譯作「小白」)。
Creative獲1億美元和解
被小白成功得手的例子屢見不鮮,今年大贏家可算是位於維珍尼亞州的NTP。NTP擁有一批和無線收發電郵有關的專利權,其訴訟對象是Blackberry的加拿大生產商ResearchInMotion(RIM),最終RIM付了NTP約6億美元達成庭外和解﹗
對矽谷科技公司而言,和專利有關的訴訟可算是家常便飯。蘋果因iPod財源滾滾來,其他MP3機生產商望塵莫及,當然不會放過咬蘋果一口的機會﹔今年新加坡的CreativeTechnology(以生產音效卡聞名,亦是MP3機先驅)控告蘋果,指iPod侵犯了Creative擁有的數碼音樂播放機用戶介面專利權,結果蘋果給了Creative1億美元和解,但將來可和Creative分享源自該專利權的收入。
以上兩宗均「和氣」收場,不過在矽谷最為IT人津津樂道的專利權官司SCOvs.IBM,可能會有不同的結局。三年前SCO控告IBM,指IBM貢獻給Linux的源碼(sourcecode)侵犯了SCO的知識產權,並警告其他採用Linux的公司會負上法律責任。財雄勢大的IBM一直企硬,反告SCO侵犯IBM擁有的專利權。
趁收購興訟屢見不鮮
SGI(SiliconGraphics的現稱)剛脫離破產邊緣即控告圖像卡生產商ATI,指其技術侵犯了SGI據有的浮點數圖像處理專利。該專利和在硬件用浮點數進行光柵化(rasterisation),即把以向量代表的圖像轉化為像素,及畫面緩衝區(framebuffer)有關。訴訟適逢ATI被財力較厚的AMD收購,難免有網民質疑SGI會「轉型」為另一家以索償為正職的公司。
另外,FireStarSoftware在Linux公司RedHat收購JBoss時,指控JBoss的Hibernate侵犯了FireStar的關係式數據庫(Relationaldatabase)和對象模型(Objectmodel)互相轉換的專利。其實提供同類技術的產品中,甲骨文(Oracle)旗下TopLink的名氣可謂有過之而無不及,莫非FireStar怕了甲骨文老闆艾利森(LarryEllison)手下身經百戰的律師﹖
魯笨
電郵地址:[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