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本港公共交通工具近年連續發生多宗嚴重車禍,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廖秀冬表示,為加強阻嚇力,會考慮加重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的刑罰,及限制公共交通機構聘用有不良駕駛紀錄的司機。
儀器追蹤不良司機
上訴庭日前將兩年前北角小巴車禍導致兩死十七傷的兩名司機,加刑至最高刑期五年,又對其中一名司機在意外仍可繼續駕駛大嶼山村巴提出質疑。
廖秀冬昨在商台節目《政經星期六》上表示,法例對停牌程序有規定,難以修改,但她會要求運輸署研究可否用新科技,追蹤不良駕駛紀錄司機,也會要求公共交通機構在聘請司機時,加強審批司機的駕駛紀錄。
嚴重個案擬控誤殺
廖秀冬又表示,當局會檢討現時有關的法例,並研究如何加強阻嚇力,例如加重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行的刑罰,以及在嚴重的個案中,應採用危險駕駛還是較嚴重的誤殺罪進行檢控,當局完成檢討後會提交立法會,暫時未有時間表。
另外,廖秀冬又表示,預計明年首季可就徵收膠袋費提交詳細報告。由於技術困難,街市購物及購買的麵包膠袋將獲得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