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鴻運地產老闆田國強同佢老婆沈國芳,畀地監局傳召,話佢哋違反代理操守守則,同埋田國強嘅破產令事宜接受研訊,由原定7月押後至9月份進行,噚日地監局將田國強嘅紀律制裁刊登憲報,根據字面意思,08年10月31日之前,又或者佢個破產令解除之前,佢每半年就要申請一次代理牌照續期,即係唔使吊銷牌照,而之前因為佢申請咗破產令,而附加喺佢個牌照上嘅限制,例如唔可以做本地代理行嘅經理、董事同合夥人等,仍然有效。
田氏夫婦所違反嘅代理操守,包括佢哋做出咗可能令業界信譽受損嘅行為,同埋從事咗可能觸犯法律嘅活動,講緊嘅係當年鴻運地產曾經試過無牌經營一段時間。
其實,自從田國強決定喺03年2月突然將公司結束,佢就一直官司纏身,最大鑊當然係牽涉入屯門茵翠豪庭嘅偽造交易呃銀行貸款案,最後被判無罪。好多人都會諗,田國強同鴻運地產,見證咗香港樓市盛極而衰嘅業界慘況。
電郵地址:[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