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健力寶集團前董事長、總裁張海,涉嫌利用職務便利,侵佔公司1.2億多元(人民幣.下同)財產,及挪用公司9,400多萬元資金,前日上午在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張海在庭上落淚,堅稱自己清白。
被指用公司錢買別墅
根據佛山市檢察院的指控,張海在任職健力寶集團董事長、總裁期間,涉嫌侵佔公司財產和挪用健力寶資金。健力寶集團對此指控未持異議。在庭上,對於被指挪用公司資金購買廣州的別墅,張海就作供稱,自己在健力寶工作時月薪40萬元,別墅是他用工資買的。張海因涉嫌經濟犯罪,於2005年3月被警方刑事拘留,同年4月被檢察機關正式逮捕。前日首次開審。廣州一名律師指出,若兩罪成立,張海可被判處20年。而香港的健力寶是健力寶集團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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