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昌星爆料:賈慶林秘書收我錢

賴昌星爆料:賈慶林秘書收我錢

遠在加拿大的遠華集團主腦賴昌星,趁胡溫為首的黨中央正掀起反腐風暴之際,乘機爆大鑊。他稱,可以在有條件的情況下,向北京提供線索,講述他與現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兼全國政協主席賈慶林夫妻及其身邊親信的秘密交往過程,並承認與賈慶林原大秘書、現任北京市海淀區委書記譚維克有金錢往來。
內地反腐風暴正由上海刮到北京之際,賴昌星突然接受《亞洲週刊》專訪,首次對外公開他與賈慶林夫妻等人的關係。反駁早年賈慶林妻子林幼芳曾在鳳凰衞視公開表示,她根本不認識賴昌星、沒聽說過遠華集團的謊言。他將在適當的時候公布彼此的關係。
賴稱,他認識賈是由賈的前司機、現任福建泉州市政府副秘書長兼駐京辦主任丁金條介紹的。他表示,這些年來所經歷的讓他看透了這個社會,看透了人情冷暖,對親情友情傷透了心,就在他最困難當中,大家卻棄他而去,聽到是他的電話,趕緊掛斷。

「我講出來,那些人要下台」

賴昌星稱,將有條件提供的線索一定不會讓北京中紀委抓錯人。他相信,「只要我講些東西出來,那些人就要下台。」雖然,「我不會講具體給(那些官員)多少錢,但只要中紀委的人根據我的線索去查」,一定可以查出問題。賴稱,他當時給不少官員和需要幫助的人金錢,並不是要求人家幫忙。他透露,「這些人甚麼人都有,有官員,北京和福建的都有,有商人,大陸的、澳門的都有」,包括現在好幾個全國政協委員,是賴以前的生意夥伴。
賴昌星稱,他與賈慶林原大秘書、現任北京市海淀區委書記,現年52歲的譚維克很熟。譚拿了他哪些東西,如金錢等,他都會告訴中紀委。他形容譚喜歡和生意人打交道,專交商場的朋友。譚維克是賈由福建進京後帶的兩個秘書之一,另一個秘書在早年的一次交通意外中身亡。他還形容賈夫人林幼芳「很有本事」,1986年已與澳門商人合作做生意,賺大錢。
上月17日,加拿大聯邦法院法官作出判決,同意受理賴昌星遣返前風險評估結果的上訴申請,並訂於明年1月17日就此案舉行公開聆訊。賴終於暫時逃過了被遣返中國的即時危險。賴的律師認為,如果加拿大聯邦法院接受賴的上訴申請,他最少還可以在加拿大留3到5年。
廈門遠華集團因涉嫌高達500億元人民幣的走私案,賴在99年通過香港潛逃到溫哥華。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