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被判處入獄的山東盲人維權人士陳光誠上訴得直。山東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推翻了沂南縣法院的一審判決,並要求沂南縣法院重新審理這一案件。
縣法院審判不公
沂南縣法院在今年8月24日,裁決陳光誠觸犯「聚眾擾亂交通秩序罪」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觸犯「故意毀壞財物罪」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決定執行陳光誠有期徒刑4年零3個月。
陳光誠一位律師李勁松昨日稱,臨沂市法院在裁決中批評沂南縣法院的審判不公平,而且證據不足。陳光誠可能要等到六個星期後才會得到重新審判。
陳光誠的妻子袁偉靜說,臨沂市法院的裁決令她感到高興。她稱,雖然不知道縣法院再次審理是否能夠維持透明和公正,卻給了陳光誠另一次機會。34歲的陳光誠因幼兒時期生病而失去視力,靠自學法律幫助殘疾人士和農民維護權利,被譽為「赤腳律師」。
路透社/法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