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昨日表決通過反洗錢法,並將於明年1月1日起實施。金融機構若不遵守反洗錢法的規定,導致洗黑錢情況發生,將被處以50萬元(人民幣.下同)以上、500萬元以下的罰款。
須建立客戶身份識別制度
根據反洗錢法,金融機構要通過建立客戶身份識別制度、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紀錄保存制度、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制度,履行反洗錢義務。而未履行相關義務而導致洗錢發生的金融機構,最高將被處以500萬元罰款,並有可能被停業整頓或吊銷經營許可證。
反洗錢法還規定,國務院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設立反洗錢信息中心,負責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的接收、分析、報告分析結果等職責。中國的反洗錢法亦設立專章規定反洗錢國際合作事項,並提出與境外反洗錢機構交換有關資料和訊息,開展反洗錢司法協助。
內地的洗黑錢問題日趨嚴重,今年1月至3月,中央財經大學國家社科基金課題組通過對全國27個省市區金融系統進行調查,推算得出全國去年洗錢規模約為7,223億元。
內地去年發現20宗涉嫌洗黑錢的案件,涉及金額約200億元。
新華社/《中國證券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