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慕克承認,最愛讀頭條新聞裏的謀殺案,又承認四十五歲以前,會想像自己殺人來讓自己快樂。受害者除了政治人物、文藝界名人和商人,更有近親,例如跟他爭寵的哥哥。名單上卻不見反對他輟學當畫家的母親。孩提時哥兒們打架,母親會發火說「我要從窗口跳下去」,甚至試過有一次真的把一條腿跨出窗沿。可是這樣不濟事。直到作家確認自己要放棄建築系改當畫家,母親便用激將法對他說:「你看福婁拜,一輩子跟母親住!」有什麼壞呢,「那是法國,在這裏,待在母親身邊一輩子的畫家,最後不是變成酒鬼就是關進瘋人院。相信我,有一份工作後,你會從畫畫得到更多樂趣。」作家那時還未寫成《我的名字叫紅》或者《雪》,對母親的怒氣幸而沒有演變成家庭暴力,就像登上香港報紙頭版那樣的消息,不曉得這位出爐諾貝爾獎得主有怎樣的看法。
那些跟母親同一屋簷下的成年兒子,斬殺生母的手段,假如不是報章報道,還以為是恐怖電影trailer。讀這樣的新聞,應該不會叫人快樂。幻想殺死母親的人,只有作家可以原諒,其他人要是包藏這種狠毒禍心,吃長齋也難化解。掉過來看,謀殺孩子的父母,有作家潛質嗎?英國一個33歲的X光師,因為妻子偷漢,把抗抑鬱藥餵給三歲女兒,再用哥羅芳掩住口鼻使她窒息。其間不斷發短訊給太太和姦夫,雖然自己也服了藥還割脈自殺,但最終獲救。嗯,行兇前,這些人怎麼不幻想一下當一個像帕慕克一樣的作家的好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