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我和一位女藝人一起出席一個公開大型活動,從大廈後樓梯往會場時,女藝人在梯間不小心絆倒,雖然身邊人隨即機警地把她抓緊,只可惜女藝人的一雙膝蓋被擦傷,還滲出血水來,當時她的經理人用濕紙巾為她清理傷口後,便緊張地問有沒有人有藥水膠布在身……原因是擔心血水會把裙子弄髒,原來這條裙子是某時裝店所贊助的,活動完結後,她就需要完整無缺地馬上歸還。
當時,我望着她們,笑了一笑……
上月,我到內地剪綵,在酒店房間裏化好妝、整理好頭髮,正準備到會場的時候,我見枱燈還亮着,於是回頭伸手關燈,就在這一刻,我不慎被熾熱的鐵燈罩灼傷手臂,臂上即時現出一條三吋長的傷疤。我第一時間取出遮瑕膏塗在疤痕上,直至整條疤痕被遮蓋後,我照照鏡子,滿意地笑了……
這時候,我才感覺到傷口產生像被針刺的痛楚,我看着鏡中的自己,腦海裏忽然出現很多問號,為甚麼燙傷手之後,第一時間要做的,竟不是去找燙傷膏而是找遮瑕膏?為甚麼遮蓋傷疤比起消除痛楚更重要?是因為我的職業需要追求太多的完美、抑或是人類慣性喜歡隱藏自己的缺點呢?
一個月很快又成過去了。
現在我看着手臂的疤痕,還是笑笑。我終於想通。
其實無論遇上任何問題、選擇用甚麼方法去解決,最重要的,是自己從無後悔過。那,就已經很好了。
Textby佘詩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