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告《逃》抄橋的原告人之一DonaldHughes,今年已經63歲,他自稱事件發生於1960年代,當時只有16歲的弟弟Robert,被患有精神病的母親誣告他以武器企圖傷人,其弟最後被判入青少年拘留所,儘管母親後來撤銷控罪,但Robert仍要服刑5年。於是當年20歲的Donald以身犯險,為弟弟策劃逃獄大計,最後成功在兩個月後把弟弟救出。後來二人亡命天涯,直到1968年,《堪薩斯城明星報》報道了他們的痛苦經歷後,法庭終於撤銷了二人的控罪。
要求電視台賠損失
事件後Donald與Robert一直在密蘇里州過着貧苦的生活,直至上年他們在電視上看到《逃》時,大為震驚,二人指第二季劇情中,至少有30個地方抄襲他們當年的真實經歷。Donald不滿地說︰「這是富人利用窮人的最佳例子。」現年59歲的Robert則指他們原本有意將故事版權出售,但現時卻被霍士捷足先登,要求該電視台及監製PaulScheuring賠償損失。現時此案已由杰斐遜城地方法院處理,但霍士發言人則表示無可奉告。
大盜騎劫客機屬實
其實《逃》有「參考」真人真事也絕不出奇,劇中囚犯角色之一CharlesWestmoreland,就是取材自1970年代著名大盜D.B.Cooper的故事。此人於1971年成功騎劫一架客機,並將20萬美元勒索款項綁在身上,然後在太平洋上空跳降傘逃走,至今仍然在逃,這段故事於《逃》中也有提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