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界人士梁永鏗提醒當事人不要隨便接受即時賠償,因傷患處可能有後遺症,而無法即時察覺。 梁永鏗指:「你唔知個傷口到幾時會惡化,或者有冇其他部位受咗傷而唔知,如果接受咗對方嘅條件、收埋錢,跟住再追,就有啲困難。」 他建議當事人在現場盡量保存有關證據,包括以有相機功能的手機拍下現場環境、擊傷人的石塊、弄污的衣物、傷勢等,並需保留求診證明文件等,如有需要即報警備案。另外,當事人與對方商討賠償時,應盡量錄音作證,以便日後有爭拗時可作證據,以便追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