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訊管理局(OFTA)昨日就計劃發出第5個3G牌照(CDMA2000制式)發出諮詢文件,建議於明年10月初拍賣有關牌照,並於該月底發出牌照;現時的2G及3G營辦商,均享有競投資格。
聯盟競投事後規管
文件指出,當局不會設立頻譜數量的上限,即不會限制持牌商及其關連人士,所合共持有的頻譜總計數量。
電管局指出,該局會採用事後規管的方式,規管聯盟競投;惟當局亦同時建議,任何個別公司或任何公司組合,不得以多於一家公司的名義參與競投,而持牌人將須一次過付清頻譜使用費,至於頻譜使用費、拍賣底價,和每次叫價的最低金額,將在拍賣前公布。
建議撤所有互連費
另外,當局認為今次發牌,毋須再施加「開放網絡接達」的規定──建議CDMA2000牌照毋須開放30%網絡容量,供非聯營的流動虛擬網絡營辦商,或內容及服務供應商使用,並同時撤銷對現行2G及3G在這方面的規定,以維持公平競爭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