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認複製好友家鎖匙潛入犯案候判<br>專教院生偷校裙上網賣

承認複製好友家鎖匙潛入犯案候判
專教院生偷校裙上網賣

【本報訊】香港專業教育學院20歲男生,偷偷複製好友的家中鎖匙,乘好友不在家,偷走其胞妹三條上智英文書院的校服裙,放到網上變賣,一年後重施故技,再偷去三條校裙及手提電話,事主家人對校裙離奇消失報警,男生被大廈閉路電視攝下樣貌揭發。他昨在區域法院承認兩項入屋犯法罪名,還柙至下月10日以候教導所等報告判刑。

掠六條水手裝校裙

現年20歲的被告譚兆鈞,跟邱姓事主一家同住李鄭屋邨,由中一至中五跟邱家長子份屬同學兼死黨,經常互相探訪,現在好友已往澳洲升學,被告則在專業教育學院就讀。
據邱母指,被告經常到訪家中,亦間中「上嚟食飯」,被告在她記憶中為人較內向。辯方大律師亦指被告父母自幼離異,跟他同住的祖母於兩年前去世,被告自小已很獨立,獨居在李鄭屋邨單位,但求情中沒有解釋其犯案原因。
案發於05年8月間,邱到訪被告家中不慎遺下鎖匙,被告卻偷偷複製鎖匙後,才歸還予邱。由於被告知道事主一家稍後前往泰國旅遊,於是乘邱家外遊之際,以複製鎖匙潛入邱家,偷去邱妹三條水手裝中學校服裙。
邱母昨憶述稱,兒子當日到被告家玩遊戲機,沒有為意遺下鎖匙。直至全家外遊回家,發現只有女兒的校服裙不翼而飛,家人當時還「賴阿媽」失掉校服。不過,直至現在最令邱母大惑不解的是,為何被告只偷去女兒的校裙,卻絲毫不動家中其他貴重物品。
控方指,被告將偷得的三條校裙,全部放在網上變賣,賺取約500元。事隔一年後,被告重施故技,於今年8月12日再到邱家偷竊,再次偷去三條校裙,亦偷去邱母的手提電話。邱家兩日後外返發現失竊,決定報警求助。

被大廈保安員認出

警方向大廈保安員查問,發現事發當日被告曾在保安櫃枱填表,留下假姓名及假身份證號碼,表示要到訪邱家,保安員從閉路電視認出被告。警方翌晨到被告住所將他拘捕,起回被偷去的三條校服裙及電話記憶卡,手提電話則已在旺角變賣。被告警誡下承認以複製鎖匙,兩度潛入邱家爆竊。
案件編號:DCCC85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