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栢儉夫婦申請公屋 申報存款2200元

李栢儉夫婦申請公屋 申報存款2200元

【本報訊】高等法院退休法官李栢儉夫婦涉騙綜援案,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續審。負責處理李氏夫婦公屋申請的房委會職員供稱,夫婦申報每月僅靠7,300元綜援金維生,兩人既無物業,亦無股票、生意及汽車,戶口只餘2,200元存款,她基於兩人的申報,建議上級批准申請。
房委會房屋事務主任盧竹弟表示,部門於03年10月13日收到馮閏禪申請高齡人士優先配屋計劃,翌年2月2日首次接見夫婦,她提醒兩人不得虛報資料,否則會有刑事後果,夫婦向她申報每月收入只有7,300元綜援金,沒有股票、物業、生意及汽車等資產,銀行戶口僅剩2,200元存款,他倆聲稱每月最多只能負擔2,000元的租金。
盧亦指,當日只收到夫婦傳真有關申請綜援的資料及另一封信件給她審批,馮亦曾問她申請公屋的收入及資產上限,而截至04年2月,兩人家庭的入息及資產上限分別為12,500及380,000元。案件押後至下周三續審。
案件編號:KCCC637/06

房屋事務主任盧竹弟(圖)以紙袋掩面離庭。 張家俊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