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傑文章:封殺放生不如狩獵記名 - 陶傑

陶傑文章:封殺放生不如狩獵記名 - 陶傑

特首選舉即將展開,挺曾陣營忽傳出「兩派意見」。對於公民黨推出之「候選人」,一為「封殺論」,主張不容其取得百票入場資格,立時擊殺於門檻之外;另一為「放生論」,主張「准許」其取得百票,跨入門檻,待八百人小圈子之亂箭斃之。
無論「封殺」還是「放生」,該公民黨「候選人」,下場都是一個「死」字,分別只在於現殺還是緩剮。此一充滿滿清皇帝熱河避暑山莊圍場狩獵特色的中國港式「選舉」,可謂別開生面,新鮮刺激。
「封殺派」認為,中國政府決不肯打無把握之仗,一旦准許獵物進入圍場,八百人小圈子居心層次複雜難料,各人投票不記名,如內有反曾暗流,則隨時發生意料之外的裂變,弄假成真。公民黨候選人無緣無故黃袍加身,特區「一夕變天」,到時即使中方「拒絕任命」,則會驚動國際,尤其是中英聯合聲明簽署國之一的英國對此表示「關注」,則會狼狽不堪。
然而「放生派」卻認為,讓公民黨獵物進入圍場,由曾蔭權以實力親手擊殺之,有如當年康熙一樣,可以顯示聖上膽識膂力過人,從此坐江山多了一重群臣山呼萬歲的資歷。天下歸心,又有何不可?
平心而論,兩派都有道理。不過以中國的心理,必定是力主「封殺」居多。在中共歷史上,對待政敵,絕無放生的先例。一九三六年西安事變,叛將張學良以下犯上,活捉蔣中正,延安的毛澤東力主殺蔣,全憑蘇聯史大林下令放生。「放生論」者,絕不了解中國國情。「封殺論」卻會令曾蔭權贏得「唔夠靚仔」,一人競「選」,為國際訕笑,此後五年,曾某面對議會,也經常會受到政黨揶揄。
不過,「放生論」也不完全錯。准公民黨「反賊」進入圍場,只要把八百人的投票由「不記名」改為「記名」,即可消除任何顧慮。

《基本法》只規定特首由「選舉」產生,沒有說明一定要不記名投票。投票不記名,完全是英美政黨選領袖的方式,不合中國國情。中國人講:「大丈夫行不改名,坐不改姓」,做事光明磊落,支持曾蔭權,理應是光宗耀祖的好事,為甚麼要淪為像做賊一樣,不敢公開,閃閃縮縮?為何要崇洋媚外,抄襲英美的不記名投票這種破規矩?
一旦小圈子投票改為記名,則公民黨獵物入場,四周即殺聲震天,人人出來搶先動手。投票記名,還有一個好處,就是誰挺而投曾,有票可稽,將來酬答有所依據。不記名投票,則人人事前都笑着臉向曾蔭權拍胸脯「一定支持你」,進了場背後使壞,了無痕迹,將來照樣可以欺騙曾特首,伸手拿索好處。那時重組行政會議,特首派位兩眼一抹黑,酬答不分真偽,拜謝不辨奸賢,浪費資源,引狼入室,把兩面三刀的小人,當做三生不遇的恩公,則豈非笑話。
因此在「封殺」與「放生」之間,可以有第三種方式。不如開名投票,入圍擊殺,讓八百人投票投得開開心心,曾蔭權贏得歡歡喜喜,最後把獵物即場烤烹,舉行一場慶功BBQ,則賓主盡歡,皆大歡喜不題。
逢周一、三、四、六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