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19歲大專生將鏡子置於上班女郎的裙底,企圖偷看她的底褲顏色。早前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遊蕩罪,昨被判感化18個月。
被告陳家慈被控於今年10月9日,在中環德輔道中恒生銀行總行附近的扶手電梯遊蕩,令27歲的女事主擔心人身安全。
根據案情,女事主當日早上9時行經肇事現場,發現被告從後匆匆跟上,稍後她看見被告手持一塊5厘米乘7厘米的鏡子,放在她的裙底,遂將他逮住並向途人求助。到場警員在被告的肩袋中發現該面鏡子,他被帶署後承認為了觀看女事主的底褲顏色而犯案。
案件編號:ESCC43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