藉詞購內衣送妻 求印傭試胸圍趁機揑胸<br>銀行副經理非禮判囚上訴駁回

藉詞購內衣送妻 求印傭試胸圍趁機揑胸
銀行副經理非禮判囚上訴駁回

【本報訊】銀行副經理乘妻女不在家時對印傭起色心,藉詞為妻子選購內衣,令印傭僅穿着黑色胸圍讓他觀看,後竟伸手搓揑她的胸部,又借意道歉,在教她使用遙控器時播放色情電影。副經理早前因非禮罪成判囚四個月,他不服判決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但昨日遭駁回,維持原判。 記者:黃詠鍶

被告馮健翔為銀行副經理,案件發生於去年7月5日。根據控方案情,被告妻子及三名年幼女兒於早上外出。被告向女傭表示想購買內衣給妻子,要求她戴上一個黑色胸圍,女傭雖然萬分不情願,因擔心會被「炒魷魚」而就範。但被告隨即兩度搓揑女傭的胸部數秒,女傭立刻反抗返回自己的房間。被告其後叫她到客廳,被告一邊向她道歉,一邊教她使用電視遙控器,但事實上當時的電視正播放色情電影,令女傭好不尷尬。

曾坐在事主雙腿上

約兩小時後被告離家,但在15分鐘後折返,先後於客廳及女兒房間內向印傭施以胸襲,其間一度跨在她的雙腿上坐下,遭她反抗推開,被告最後離家外出。
被告在審訊時否認指控,並指由於女傭得悉自己工作不妥善將會被解僱,所以揑造故事誣告他。被告曾傳召多年好友出庭,力證自己是一名「好丈夫、好父親,為人誠實可靠」。不過,原審裁判官認為女傭供詞可信,認為「人性總有它幽暗面,情慾和試探是現實生活一部份……在軟弱的時刻,人會做出與自己一貫性格並不相符的行為。」最終裁定被告罪成。
被告上訴指原審裁判官未有全面考慮案中疑點,女傭的證供前後不一,致定罪不穩妥。高等法院暫委法官彭偉昌昨認為,原審裁判官已在判詞中詳列裁決理由,而且相當合理,被告雖無犯案紀錄,但對此罪行而言,四個月監禁非過長,故維持原判。
案件編號:HCMA89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