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封路一小時 車龍綿延25公里<br>婦鬧跳橋玩殘上班族

警封路一小時 車龍綿延25公里
婦鬧跳橋玩殘上班族

【本報訊】灣仔告士打道昨晨繁忙時間發生企圖跳橋事件。一名婦人報稱不開心,爬上10米高行人天橋頂危坐。警方要封鎖三條告士打道東行線進行拯救,導致往海底隧道大塞車,車龍綿延2.5公里,最後消防伺機撲上,將她制服送院。
記者:李家傑簡明恩

企圖跳橋的女子姓古(33歲)向警方稱不開心,但拒絕透露具體原因。不過,當警方通知其丈夫趕到醫院照料時,對方顯得十分遲疑,推說沒有時間,不排除兩人有感情問題;另外現場消息稱,事主因租務糾紛不開心,有多次報警紀錄,最後她被送到東區醫院精神科治理。
現場是杜老誌道對開一條橫跨告士打道、通往新鴻基中心的行人天橋。昨晨7時半,女事主爬上約10米高的天橋頂,在告士打道東行線對上位置坐下喊叫,情緒激動。警方到場封鎖三條行車線,以便消防員在地面張開救生氣墊救援。

消防聲東擊西制服

其間,女事主把腳上的拖鞋甩開飛落地上,又不時講手提電話,大叫:「好辛苦!我唔想做人喇!」擾攘近1小時,消防員使出聲東擊西計,一面勸慰女事主分散其注意力,然後趁其不備,由另一面撲上將她制服,綁在擔架抬落地面送院。
現場路面於早上8時45分解封,事件令原本已經十分繁忙的交通更為擠塞。有不少途人大為抱怨車龍綿延約2.5公里,塞到上環信德中心。

可被控行為不檢罪

婦人危坐橋頂企圖跳橋造成交通擠塞,有網友質疑,事件令不少上班的打工仔「多得佢唔少」。有法律界人士稱,一般而言,警方可以「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罪名提出檢控,而對方不會有抗辯理由,因其行為令社會安寧受干擾。控罪的最高刑罰為罰款港幣5,000元及入獄12個月,「前幾個月有啲居港權人士爬上天橋示威,好似都坐咗一、兩個月監。」他說,這些刑罰具一定阻嚇性,但警方檢控前會先評估事主當時的精神狀況。

情困女子赤腳危坐天橋上嚎哭。杜建彬攝

受事件影響,警方須封鎖告士打道三條行車線,往紅隧方向交通嚴重擠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