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包容吸煙人士<br>

誰包容吸煙人士

何民傑 獅子山學會政策研究員

我不是吸煙人士,也不喜歡別人吸煙,原因除了擔心他們的健康外,也主觀地不喜歡二手煙的氣味。可是,我不喜歡的氣味多的是,所以從來不支持所謂的公眾地方全面禁煙,也不認為大義凜然站起來倡議禁煙,就等於救煙民出苦海。
禁煙這個詞語也不盡不實,香港現在討論的禁煙,其實不是禁煙。禁有滅絕的意思,如果真的禁煙,所有香煙就應如禁毒般厲行管制,要杜絕任何一個市民抽煙;務實做法也應至少提高煙稅一百倍,令大部份市民都負擔不起。

滿足政府英勇形象

但實情是政府一方面向八十萬名煙民抽取煙稅,另一方面以法律作為工具,步步限制市民抽煙的自由,明年開始在工作間、食肆等實施全面禁煙。這無疑是滿足了政府的自我英勇形象,卻又無實際作用,反而迫使吸煙者不能更負責任地吸煙。
又有人指香港每年約有七千人死於與吸煙及吸二手煙直接相關的疾病,引起的經濟損失每年高達五十三億港元。如果這個推論成立,那麼人們不做運動、亂吃東西、性濫交……都會造成同樣的所謂損失,是否又需要對人們的起居、飲食、性生活一一立法管制?

禁煙範圍愈擴愈闊

說到底,抽煙健康不健康是醫學問題,吃薯片和鹹魚也有「專家」說會致癌,美國也有相反的醫學研究,指尼古丁能減少患上老人癡呆症和柏金遜症的機會。
我們應相信人們會為自己的身體健康做判斷,而不是交由政府以強制立法,去取代人們原有選擇生活方式的種種自由。我明白吸煙問題的關鍵是二手煙對別人的影響,這次立法的背後也有一個核心論據,就是打工仔沒有選擇空間去避免二手煙。
但如果真的要求任何有人工作的地方都要禁煙,那麼聘請二十萬外傭的僱主住家,可能就是下一輪立法禁煙的地方!而聘有司機的私人座駕,或有管理員的住宅花園,又將是立法強制禁煙的目標。當明年實施禁煙後,室內場所都不許吸煙,吸煙者只有走到街頭吸個滿足,屆時香港的街頭就會有千人吸煙的奇景,會否影響街道清潔還是其次,二手煙將飄蕩於繁華道上,則是誰也逃不了。

缺乏開放包容態度

紐約市前兩年實施酒吧禁煙後,曾發生一件離奇兇案。一名百餘磅的青年在酒吧門外煙癮大發,但逾三百磅的酒吧職員卻上前驅趕,結果他拿出一把小刀就奪去那職員的性命。當然,我們不應因為難於執法或害怕引起衝突,就不立法。但在這問題上,除了一派正義人士和一派生意人的對話外,甚少人站在吸煙者的角度說公道話。煙民佔人口八分一,還加上每天絡繹不絕的遊客,他們都被消音。這次幾近蔑視的立法態度,是以多欺少的表現,毫不光彩,也見不到民主社會裏包容開放的應有態度。
我相信這次立法定必帶來很多不可預見的結果,例如娛樂場將會以分拆舖位等方式照顧煙民需要,難以管理的私房菜和私人會所(俗稱私竇)將大行其道,商業樓宇的後樓梯勢必成為另類煙場。當然,倡議立法禁煙者又會在日後將禁煙網愈展愈闊,但大家千萬別忘記,法律並不是立法者實現愛好的工具,要在人們的群居生活中發現共同的守則,才能使法律更具認受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