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女藝人與男友親熱牀照外洩,傳媒刊登,市面流傳,發放者不外四個可能:──
(一)女方。(二)男方。(三)新歡。(四)陌生人。
女方發放?怎會?精神有問題嗎?當初情到濃時,或誤信對方,才拍下見不得人的照片。處心積慮也好,自拍自娛也好,都是二人之間私隱。公諸於世,女方所受傷害較大──作為受害人,卻要面對壓力。
男方是牀照擁有人,把私密向第三者展示的行動,已對女方不尊重。新歡打擊舊愛,只一種手段,說到底並無得益。此舉損人而不利己。
難道沖曬時被人翻印?手機或相機丟失?陌生人撿去?四下兜售賺缺德外快?仇人佈局?江湖險惡?……
事情發生了,再困擾傷心,應先怪自己。社會中不乏類似的出賣個案,為什麼沒得到啓廸而拒拍?出事後,竟堅信對方清白,只他人陷於不義?第一回天真,是閱人失準;第二回仍天真,就太奇怪了。
世間女子放聰明點吧──雖跌倒,但學到,才不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