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逐》中的一個反手握手的鏡頭被電檢處有關人士認定為帶有黑社會意識,如果不刪剪的話,電影將被列作三級。
究竟香港電檢處的功用是甚麼?是甚麼人用甚麼準則去做決定?在全球電影工業最發達的美國,政府不設電檢處,電影的所謂評級是由業內人士所組織的MPAA去執行,他們深明電影並不是教育電視,隱惡揚善,報喜不報憂並不是電影的責任,他們看罷試片後,會為電影發出一項指引性評級,最終讓家長們決定是否讓家中的青少年或兒童觀看該電影,又或是陪同觀看並作出適當輔導。講英文的電影可以粗口橫飛,一個已經是歷史陳迹的反手握手卻被封殺,我不明白。
以往曾有跟電檢處抗辯的經驗,《國產凌凌漆》中,金鎗客被阿漆一刀破開盔甲,鮮血激射而出,是一個充滿漫畫感的畫面,但當時電檢處有關人員不容許此鏡頭出街,我們抗辯此鏡頭是參考某齣日本電影,得到的答案是由於周星馳的電影多人看,所以格外小心審查,結果是一人行一步,鏡頭改為黑白出街。另一次是《唐伯虎點秋香》,周星馳與黎彼德對詩的一場,內容被評定為黑社會詩句,但我千真萬確不是黑社會會員,亦未曾聽過黑社會會員吟過相同的詩句,一切只是創作出來,但最後仍得改動內容,方得通過。事隔已多年,但制度看來仍然同樣僵化,威尼斯影展的觀眾有得睇反手握手,香港觀眾反而冇得睇,激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