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醫務委員會續審前立法局議員、名醫林鉅津涉嫌違反專業守則一案。林昨日第二日答辯,在控方盤問下,他坦言其有關「射頻熱凝法」治療的培訓,其實只是一次於豬肝上進行實驗及一次觀察專家為兩名病人進行該項手術,卻於01年一次導致患者內臟灼傷壞死的治療中,負責控制電流和整體監督工作。
林鉅津被控在沒有適當及足夠訓練下,01年與另一名醫生為患有肝癌的68歲老翁盧帶進行射頻熱凝法治療;手術前未有向死者解釋該手術的風險和成效;未有向死者說明他沒有進行該手術的經驗;以及意圖令死者相信有關手術是最佳治療方法,涉嫌違反專業守則。盧帶手術後內臟灼傷壞死,兩周後死亡。
認為家屬有足夠資訊
林在過往審訊中一直堅稱無親身參與手術,所有程序由另一名醫生決定。在控方盤問下,他昨承認在手術中負責控制電流和整體監督工作,事前又曾參與有關手術的討論,但仍然辯稱並不算親身參與手術。他強調當年已告知死者家人有關療法剛引入本港,「意味」其手術經驗有限,所以認為家人有足夠資訊得出有關結論。
辯方專家證人何家星供稱,對於射頻熱凝法治療,當年林鉅津只在學習階段,應繼續觀察其他專家處理該手術,又直指他在手術中的角色是「關鍵人物」,負責整個手術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