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指引規管代理 最重罰釘牌<br>買樓睇價單不准收費

10指引規管代理 最重罰釘牌
買樓睇價單不准收費

鑑於地產代理經常用新招促銷,地產代理監管局針對一手物業買賣,昨向地產代理從業員發出10項指引(見表),包括不得向買家收取睇價單費、留位費及誠意金等。違規者可能受監管局紀律處分,最嚴重會被撤銷牌照。

【本報訊】地監局表示,從業員應向買家公布發展商提供的價單,不能為此收費或附加條件,亦不能自行編撰價單;代理如要向準買家提供單位呎價、付款方法、按揭計劃等資料時須確保準確無誤。另外,從業員在未得發展商授權前,不得以定金或其他名義接受準買家任何款項;而在預售樓花同意書中,代理只可收取政府規定付予發展商的臨時定金,即樓價5%。
執業通告亦有提出其他指引,包括未經發展商授權不可刊登廣告及廣告內容要準確、不應代發展商公開銷售數據及維持銷售處秩序等。監管局牌照及執業委員會主席梁永祥表示,從業員如違反有關要求,除可能觸犯法例外,亦會影響其作為持牌人的適當人選資格,可能受監管局紀律處分,最嚴重會被撤銷牌照。

首三季新樓投訴超去年

地產代理監管局行政總裁陳佩珊表示,今年首9個月接獲61宗一手樓盤銷售投訴,較05年全年43宗上升逾40%。但她解釋,這並非代表違規情況增加,只是今年一手成交比去年多,以及市民的投訴意識上升。事實上,期內連同二手物業共接獲554宗投訴,未及去年全年的746宗。
長實(001)執行董事趙國雄表示,集團一直按照地監局指引賣樓,對新指引表示百分百支持,認為指引有助房地產市場發展,希望業界會共同遵守。他強調集團不時會派員巡查旗下新盤的銷售處,以確保銷售秩序及售樓程序符合守則。至於銷售數據資料,他希望交由發展商自行公布,認為新指引不會影響售樓流程。

業界支持助提高透明度

新地代理執行董事雷霆亦支持指引。他指出,集團賣樓前有叮囑代理,包括在睇樓及推銷期間,不可向買家「攞身份證」,集團亦不會這樣做。他又認為,現行指引對消費者的保障及知情權已足夠,亦可提高售樓透明度。
美聯中央事務董事總經理葉潔儀表示,歡迎地監局所發出的執業指引,認為指引令新盤銷售更有秩序。她指集團的內部監控相當嚴謹,亦有一套發放資訊的指引,集團會盡力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