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慌的女孩」分手了,拍拖四個月的男友反轉豬肚,竟然向她討回過去送贈的東西,包括鑽戒、替她交的學費和2,000元現金,總值約8萬元。若然拒絕,就告上法庭!驚慌的女孩十五十六,上網徵求意見,網友以劉鑾雄送禮給李嘉欣作比喻,勸她堅守8萬元贈品。
這是she.com昨日的至hit熱話,驚慌的女孩說,男友相當認真:「他當然沒有借據,因為我並沒有借他任何東西,一切都是他自願贈予給我的。但他說,他仍持有購買鑽戒及為我交學費的付款收據,這算是甚麼意思呢?本來我都打算還他,但當他威脅要告我,我就不打算還了。」
網友「kk」替驚慌的女孩感到不值:「如果劉鑾雄同李嘉欣散咗之後,叫佢還番層樓、股票,我都覺得劉鑾雄好cheap!」但大多數網友更加關心的是:「youget八萬元stufffromaguywithin4months!?(你在四個月內就在一個男人身上取得八萬元東西!?)
律師黃國桐說,法庭經常處理這類案件,如果雙方沒有明顯證據證明物件是送贈還是借用,法官會考慮客觀環境,例如男方的掙錢能力,如果月入只得1萬,禮物價值5萬,法官就好可能判給男方。黃律師慨歎說:「𠵱家啲人真係寡情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