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醫務委員會續審前立法局議員、名醫林鉅津,涉嫌違反專業守則一案。林鉅津昨日答辯,就涉嫌在沒有適當及足夠訓練下,01年與另一名醫生為患有肝癌的68歲老翁盧帶以「射頻熱凝法」治療的指控,他堅稱引致該老翁內臟灼傷壞死的兩次手術均由其他醫生操刀,他並無積極角色。
除上述指控外,林鉅津同時被控手術前未有向死者解釋該手術的風險和成效;未有向死者說明他沒有進行該手術的經驗;以及意圖令死者相信有關手術是最佳的治療方法。
未提是否有手術經驗
林鉅津辯稱,盧帶01年曾先後兩次接受當年剛引入本港的射頻熱凝法治療,首次由放射介入科醫生李建華全權負責,他沒有參與手術過程甚或策劃工作;第二次則由放射介入科醫生陳永基操刀,他只在旁指揮放射儀器的熱能輸出量,所以兩次手術他均未有親身為患者進行手術。
他又指盧帶向他求診時,他只是提供射頻熱凝法治療作為手術以外的另一選擇,盧決定是否接受該治療期間也從未施加壓力。林又表示他向有轉介病人前往日本接受有關治療,一直有解釋手術風險,所以雖然未能確切回憶當年的說話,也相信曾經向死者解釋該治療的風險和成效。
但他未有提及有否向死者講述他沒有進行該手術的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