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別喜歡手套,因為它們是會遺失一半的東西。它們特別容易觸動情緒,尤其是當你拿着一隻落了單的手套的時候……
而人,總需要有些時間以為自己是小說裏的人物,或者以為自己在拍MV。
(2)我家裏有37隻單丁的手套,比成對的還要多,有時候我懷疑是自己的潛意識刻意把那些「另一半」弄丟的,人傾向為自己平淡的生活製造些小事化大的傷春悲秋,或者,哀悼手套。
(3)服裝世界裏頭,天生一對的其實還有其他,但鞋子你不會在街上遺失一隻的,除非你患有Cinderella人格分裂症,常在彌敦道上追南瓜車;耳環我又不戴;只剩右腳的襪子又不浪漫;一雙跌剩一隻的隱形眼鏡,狼狽搞笑成份遮蓋了蕩氣迴腸的可能……你可以理解為甚麼我對手套情有獨鍾吧!
(4)手套是藝術品,手掌是人體中最峯迴路轉、拐彎抹角的地方,單靠幾塊不規則皮革的裁剪與縫合,居然能將他們包裹得貼貼服服,令我每次拿起都看得入神,忍不住研究一番,如果講3D的重現性,我覺得小小的手套甚至比T恤和褲子更為複雜,更為巧妙。
(5)你會說做得出色的梳化套其實都具這種巧奪天工的計算,這個我知,你當然也說得對,但動機分明是掃我興,咪嘈!總之我鍾意手套多好多啦,講完。
(6)穿手套的動作優美,脫手套亦然,電影中刁蠻小姐除低手套才掌摑仇人,或者亁脆用脫下來的手套拍打對方的臉頰,都有種多此一舉的戲劇感,但總看得觀眾特別過癮,脫與不脫,脫了後用甚麼摑人家的臉,不着一字,原裝地反映了角色性格的神髓,所以我從來都覺得手套是beingdramatic的好道具。
(7)記住要真皮的,有鉚釘的當然太陰毒,但軟叭叭的絲與人造纖維的,除與摑都沒有霍霍聲的效果,留番來色誘男人吧。假如你手上只得一對斷指的冷手套,勸你那天還是不要摑人了,你也不希望被你兜巴星的人不痛不特止,還「chit」一聲笑了出來吧,多失威。
(8)聽說以前有人向你宣戰的話,對方一定會除下一邊手套狠狠地擲在你面前的地上,我倒懷念那些儀式化的老好日子,近年我總是被揍得滿身瘀紫,或者被射得背脊都是暗器時,才發現原來人家早已單方面發動戰爭,而且都出到第17招了,想起來,遇到明刀明槍的單挑對象,原來是幸福。
(9)你認為戴着手套很麻煩嗎?㩒lift、點煙、揸刀叉筷子都唔係幾得原來才是point,與世隔絕十指不沾XXX才顯得矜貴,保暖從來都是其次再其次,扮嘢才是主要功能呀!
(10)偏偏世人其實不大接受手套的造型,因為好哋哋一套衫,戴了手套後通常只得兩個後果:一、變得隆重;不過通常最令人擔心的是:二、似開工衫,例如洗碗、賣魚、倒垃圾。
(11)我一生都在找手套,買手套,否則我怎麼會有那麼多的手套可跌呢?
(12)見過最美的手套包括《新紮師兄》時代的Dolce&Gabbana,不過是對polyester的黑手套,妙在他們在上面釘了一圈圈的假寶石,穿起來像同時戴了十幾隻閃石手鈪,美到一個地步李美鳳當年要戴着來拍《熱愛can'tletyougogo》的唱片封套,而十幾年後歐陽菲菲還要摷番出來戴住唱《你想愛誰就愛誰》,你說是不是博物館級的經典,注意,是環保博物館,不是時裝博物館。
(13)見過最妙的手套則不是戴在手上的,MartinMargiela把一堆舊手套patch成一件層次豐富的小背心,其實很有女人街那些綑了桃紅色毛毛還不收手,硬要在雙峯前釘多兩隻黑色手上去的廉價胸圍的味道。
(14)男裝界的手套狂當推HediSlimane,早在他效力YSLRiveGauche的時代,已不遺餘力地研究男裝黑色皮手套的各種可能性,有時將手下掌的皮革一刀𠝹走了,有時則是相反,只套住拇指和手掌,讓其餘四兄弟自由活動,我曾經擁有過一對(現在只剩一隻了)的絕色,則是只有五個不同大小的手指套用線在蹼位連起來,像個數銀紙的專用指套,是本人很珍惜的收藏,可惜DiorHomme都沒生產類似的產品了,好在MiharaYasuhiro近年有接手的趨勢。
(15)手套其實是件很具哲學性的東西,題目是:究竟遺失的一半令人欷歔?還是得到的一半教人惆悵呢?
(16)手套的英文,剔除了開頭的那個G字,裏面蘊含的是甚麼。對,本人有時的思考方法,只很中二女學生的!
黃偉文自我簡介
填詞人,其實最鍾意買嘢,最憎寫字,星期日盡可能唔寫字,去買嘢。
Textby黃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