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慢性病纏身 服藥後開車宜規管

司機慢性病纏身 服藥後開車宜規管

【本報訊】職業司機工時長壓力大,中文大學醫學院的調查顯示,部份巴士司機患有高血壓、糖尿病及哮喘等慢性病,需長期服藥。由於藥物可能有令人昏昏欲睡、精神不集中、視力模糊、影響聽覺等副作用,專家認為當局應立法規管藥後駕駛,以保障道路使用者安全。
在接受訪問的1,000多名巴士司機中,3.1%表示有高血壓、1.5%承認有哮喘、1.1%有糖尿病、3%人患有鼻炎。這些受訪者均報稱需服食降血壓藥、降血糖藥或使用吸入性類固醇、吸入式支氣管擴張劑、鼻腔類固醇劑等藥物,調查又發現有三人表示要服用抗敏感藥。

服藥後渴睡視力模糊

上述研究沒有說明巴士司機有上述疾病的比例是否較其他行業高,香港大學醫學院藥理學系名譽副教授崔俊明指出,司機服食上述種類藥物,可能會因影響注意力而危害行車安全,其中降糖尿藥及降血壓藥可能令人暈眩,抗敏感藥則有抑制中樞神經系統作用,服食後可能昏昏欲睡及精神不集中,甚至有視力模糊、影響聽覺等副作用。
本地三間專利巴士公司現時並無要求司機滙報上班前曾服藥物制度,新巴及城巴規定司機若放30日或以上病假,復工前需接受駕駛測試,並規定50歲或以上司機需每年驗身。崔俊明表示,英國有法例重罰藥後駕駛,港府應考慮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