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市區不時發現猴子蹤迹,令市民受驚之餘,更有人被猴子抓傷。有市民反映,近日城門隧道巴士轉車站不時有猴子出沒,經常有人攜食物餵飼牠們,令候車乘客受滋擾。漁農自然護理署表示,在上址餵飼野生動物屬違法,最高可被罰款10,000元。
遺下食物引猴聚集
有乘客投訴,近日城門隧道往九龍方向巴士轉車站旁欄杆,偶爾有猴子出沒,滋擾候車乘客,對乘客安全構成威脅,但卻無人理會,「隻馬騮喺附近出現,令人好擔心,佢始終係野生動物,都唔知會唔會突然失常攻擊人;我仲見有人餵佢食嘢,真係驚會引更多馬騮出嚟。」
漁護署回覆稱,該署接獲投訴後,已在城門隧道轉車站設置捕猴籠。由於有轉車乘客在候車時進食,並把餘下食物放入垃圾箱,故吸引郊野公園內一、兩隻猴子到垃圾箱搜尋食物,並向人討食。該署已在轉車站張貼海報,提醒乘客提防猴子及如何避免受滋擾。只要猴子在該處找不到食物,並經常被驅趕,便會返回聚居的郊野公園內。
運輸署稱,城門隧道管理公司表示會與漁護署保持緊密聯繫,跟進事件,若發現有關情況,隧道職員會立即跟進,並通知漁護署採取行動。
檔案編號:1003081、1016052
話你知:餵飼野生動物可罰10,000元
根據香港法例第170章《野生動物保護條例》第17C條,野生動物保護條例,包括金山、獅子山、城門及部份大帽山郊野公園,大埔滘特別地區及部份相連地區。市民在上址餵飼任何野生動物包括猴子,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罰款為10,000元。
市民如受猴子滋擾,可致電政府熱線1823,通知漁護署職員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