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個考不上幼童班的低B網中人,活動範圍淺窄,打開電腦來來去去限於收發電郵和核查資料,安份守己,不敢輕舉妄動。以致連線多年,msn破處不過是上個月的事,借助emoticon宣洩不便啓齒的感情剛剛學會,連光顧網站購物這種手到擒來的減壓途徑,採納時刻都比藍月亮的普照更偶爾。下載歌曲不論合法或者非法,皆在操縱能力以外,從來不曾佔高科技為耳朵提供的便宜。
這方面深感可惜,除了花在買鐳射碟的開支不勝負荷,還潛伏因違反環保原則牽動的犯罪感:許多時候大拿拿買張唱片,只為了想聽其中一首歌,真是浪費物料。譬如購買陶喆的《太美麗》,不外好奇他怎麼處置《不了情》──他有熱衷翻唱舊歌的前科,一看大碟包括一首《忘不了》,立即猜到七八分。「忘不了忘不了,忘不了你的錯,忘不了你的好……」耳熟能詳,任何資深歌迷不必經大腦也哼得出。
用「翻唱」形容有誤導之嫌,正確的說法是「翻新」,就像租了一層商住兩用的唐樓,大興土木偷樑換柱,結果弄出潮氣的hiphop小酒吧。他以前的《夜來香》也是類似手法,趁「月下的花兒都入夢」,偷摘一袖芬芳;《望春風》除了以國語取代閩南話,也將少女的含羞答答掀出來曬日光浴,不嚼檳榔嚼香口膠;《月亮代表誰的心》則把盟誓反轉為質疑,替圓缺加上一個不是味道的問號,向日趨商業化的浪漫吐舌頭扮鬼臉。《忘不了》的僭建非常溫和,末段發表帶種男人宣言柔軟無力,月亮、春風和花多少鋪着革命激情,它只是印在汗衫上哲古華拉的大頭,裝飾對昔日的懷念
──或者,更接近標榜品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