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有一個長輩得了肺癌,看了幾個名醫,都診斷到了末期。家人不死心,去問鬼神,找到一個很靈的算命先生,也不說什麼事情,只將生辰八字遞上去。
算命先生算了一算,然後說:「這個人的命已經到期了,過不了明年二月。」
生有時,死有時,「命中註定」這一回事,不由人不信。只是,用「到期」這兩個字來形容,又似乎特別震撼。
用這個概念,人生也像食物一樣,有一個「Expiryday」。
食物過了「Expiryday」,可能會變質,吃起來,不但味道有變,也不保險,說不定對健康有害。但是,食物的「Expiryday」多少有個保險系數,即使過了期,短期內還是可以吃的。
那麼,到了「Expiryday」的人,還有沒有用呢?到了期,如果還不死,那就是「過期人」,「過期人」又是什麼樣的呢?
一個人,他的「Expiryday」是不是就在死的這一天?又或者,在他廢的那一日?很多人,氣是還有一口,但對世界的作用已經消失了,如果這樣已算Expiry,那這個人,就是「過期人」了。
作為一個過了「品味期限」的「過期人」,或癡呆於世,麻木不仁,或與病魔時光苦鬥,痛不欲生,或生理健全,武功盡廢──諸如此類。
原來,人生在世,死亡並不是一件最可怕的事情,最可怕的,是到了某一天,冥冥中有一個聲音響起:「你到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