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大埔區重案組一名探員調查大埔區議會副主席溫學濂長女被淋鏹水案時,涉教唆兇徒作假證供案,探員被裁定表證成立,他選擇不作供,但傳召當時的上司警司余志鴻出庭,余供稱兇徒陳英鍵為五個目標人物之一,因警方沒有證據指證五人,於是採取策略先拘捕陳,其後亦拘捕溫學濂及「Monkey」,惟聽取律政司指示後,兩人不予起訴,余激動說:「如果我有權選擇我兩個都唔放,當你見到個事主連面都無埋就會明。」
隱去主使人身份
被告陳一村(36歲)被指於04年2月25日拘捕淋鏹案兇徒陳英鍵(30歲)前,教唆陳改稱受「Billy」指使,以隱去真正主使人黑社會大佬「Monkey」身份,之後才拘捕陳,並以假版本錄取警誡錄影會面,其後陳在沒有警誡的非正式會面下說出真正版本,被告偷偷錄下。
女探員袁穎儀亦替辯方作供,她指由於陳不願意在警方正式會面紀錄吐露實情,被告於是奉上級之命,錄下陳在非正式會面下所述的故事版本,將錄音交予警區指揮官。
警司余志鴻另指,廉署於04年6、7月間拘捕其隊員,曾非法扣查隊員一日,他就此向廉署投訴,又主動要求見廉署人員但被拒。
案件編號:DCCC52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