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家庭主婦日前在家與丈夫因打麻將問題發生爭執,突然情緒失控,先趕走兩名女兒,後抓着4歲兒子的頸鏈令其後頸擦傷,丈夫見狀上前阻止不遂,反被抓傷胸膛及雙臂。惡婦被控兩項毆打傷人罪,昨在屯門裁判法院獲控方撤罪,改以自簽1,500元,守行為一年了事。
屋內昨仍傳出打牌聲
記者昨到被告寓所採訪,其丈夫拒絕回應,屋內傳出響亮竹戰及小孩子的叫喊聲。
37歲女被告姓文,無業,原被控於今年10月17日,在天水圍天逸邨的寓所內,打傷丈夫及4歲兒子,昨獲不提證供起訴。
案情透露,被告與丈夫、兩名6、7歲女兒及4歲幼子居於案發單位,案發當日凌晨1時,被告與丈夫因打麻將的事吵架,丈夫對被告不瞅不睬,被告隨即變得激動,將兩名女兒趕出家門外,又抓起幼子的頸鏈,企圖弄醒他,以致其後頸被頸鏈擦傷,最後她將兒子鎖在廚房內。
被告丈夫目睹妻子的行為,上前阻止不遂,遭被告抓傷胸膛及雙臂,其後警方接報到場拘捕被告,她只承認打傷丈夫,而其丈夫及兒子則送院治理。
案件編號:TMCC352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