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利用電流刺激雙腳的按摩機大受消費者歡迎,早前有長者使用腳底按摩機期間,腳掌突感灼熱,皮膚被灼傷,懷疑按摩機設計有問題。由於投訴人未有將按摩機交獨立第三者進行測試,有關產品代理表示無法跟進事件。有電機工程學系教授提醒市民,使用按摩機時須保持雙腳亁爽,以免有機會被灼傷。
現年67歲的馮婆婆因雙腳不時疼痛,兩年前以1,000多元購買一部腳底按摩機,希望減輕雙腳痛楚。自此她每晚均花20分鐘按摩腳底。她表示,每次使用,腳掌及肌肉會陣痛,之後便得到鬆弛,痛楚隨之減低。
本年6月,馮婆婆如常使用按摩機,突感到左腳腳掌發熱,腳底有刀割痛楚,即時抽開雙腳細看,發現左腳掌出現一點點被灼傷的紅印。最初以為無大礙,自行塗藥處理,豈料數日後傷勢未見好轉,遂求診及向按摩機代理反映。
代理要求收機檢驗
她表示,代理派員上門檢查後指按摩機操作正常,提議將機帶回公司檢查。「我畀部機佢之後就任得佢哋講,到時我攞唔番部機,咪口同鼻拗。」馮婆婆拒絕收機要求,未幾她收到代理通知拒絕其索償,令她十分不滿。
有關腳底按摩機代理回覆本報表示,接獲投訴後已即時派員前往馮婆婆家中回收按摩機,以便檢查機件有否發生問題,但馮婆婆兒子以檢查按摩機期間無獨立第三者在場為由拒絕,其後該公司職員連同公證行職員,在區議員的安排下與馮婆婆會面,當時職員在無拆開按摩機的情況下,發現按摩機操作正常。
為對事件作公平檢查,該公司接受公證行建議,向馮婆婆提議將按摩機交予香港大學一名教授進行測試,以證實該機操作是否與造成腳掌損傷有關,可惜仍遭她拒絕。
未作測試拒絕賠償
該公司續稱,後來馮婆婆提出索償要求,由於無任何數據及報告證明她的傷勢與按摩機有關,故無法接受其索償要求。該公司認為將按摩機交予獨立第三者進行測試,是最有效解決馮婆婆個案的方法,故暫時仍等待她的決定,始能繼續跟進事件。
消費者委員會發言人表示,市民如對購買的產品質素不滿意,又不欲直接交由代理跟進,可向該會投訴,電子產品也可交機電工程署跟進。
律師鄧達明表示,消費者使用任何產品後發現質素有異,可先委託有專業知識的第三者對產品進行檢查或測試,如證實產品質素有問題,可循法律途徑作追討損失,當中包括委託第三者進行測試的費用。
檔案編號﹕1005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