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無意外,我會在今天(十月十八日)的立法會會議上,質詢廖秀冬局長政府對「八折黨」的士司機現象有何對策。這個問題,滋擾守規矩的的士司機朋友太久了,我經常聽到這種投訴,相信當局必然也聽得不少,而且還有刑事化的傾向,該怎樣處理,實在要有個表態才是。
立法會的程序,口頭質詢要預早一段時間提交,以便官員作準備,但答案如何,要當天開會前才會知道。事有湊巧,上星期的《經濟日報》有報道稱,運輸署正就的士減價收費的一些建議,進行諮詢業界組織,探討是否能藉此消減「八折黨」的市場。這些建議,包括:(一)提高起錶收費至20元,同時減低每次跳錶至1元;即是短程加價、長程實質八折;(二)起錶價照舊,但跳錶仍減至1元,不過這種收費只在某些(非繁忙)時間適用;即是非繁忙時間長短程一律打折扣。
趁乘搭的士,請教於司機先生。司機先生嗤之以鼻:這還不是等於「八折黨合法化」?治標不治本,而且方案一對短程客不公平,方案二執行起來更混亂,是否屬折扣時段引起爭拗。最擔心的是「八折價」一旦成為正價,又會有人提新價的八折,折來折去何時了?此說甚有理,那麼怎樣才能解決問題?
司機先生建議,解鈴還須繫鈴人,問題是局長先前的「釋法」弄出來的,那末局長澄清好了,甚至可以提出修正草案,將現時法律不清楚及引起混亂之處加以修改,那就天下太平了。廖局長及眾得力助手如見此文,敬請考慮為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