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列舉開徵銷售稅的種種「寬免」措施時,財政司司長唐英年先生除了提出學費、交通費、醫療費可以免徵銷售稅外,他更表示政府可因此而把稅率特別是薪俸稅率減至○二、○三年度加稅前的水平,把五十多億元「回饋」市民。
驟耳聽來,唐司長及特區政府不能算不慷慨,因為減稅五十多億元絕不是小數目;但只要仔細想一想就知道唐司長只是在玩弄數字遊戲,只是在混淆視聽,故意把開徵銷售稅及減薪俸稅的決定混為一談,希望騙市民接受,這實在是要不得的。
特區政府是在二○○三年建議提高薪俸稅稅率及擴闊稅階的。當時市民及立法會之所以接受有關的加稅建議是因為政府財赤嚴重,是因為官員表示政府出現結構性財赤,必須採取加稅措施以免公共財政長期有赤字。換言之,○三年的加稅措施完全是為了應付結構性財赤而制訂的,跟開徵其他稅項或銷售稅毫無關係,唐司長有甚麼理由把兩者混為一談呢?
更重要的是,經過過去幾年的經濟復蘇後,政府財政已經迅速轉虧為盈;以剛過去的財政年度為例,特區政府的財政盈餘就超過一百四十億元,在未來幾年,政府財政還將繼續錄得盈餘,令財政儲備回升至接近三千五百億元的水平。從這些數據可以清楚看到,所謂結構性財赤根本不存在,所謂政府財政將會長期「見紅」的危機根本不存在。而當結構性財赤不存在時,○三年加稅的理據及需要當然也不存在,政府理應因此盡快把稅率減回加稅前的水平,把多收的稅款放回市民的口袋。事實上在今年預算案公布前,大部份政黨及市民都要求政府因應財政情況有改善把稅率減回○三年加稅前的水平。誰知道唐司長不但沒有回應市民的訴求,不但不肯滿足市民的合理期望,反而拿市民應得的減稅措施變成討價還價的條件,威迫利誘市民接受銷售稅。像這樣的做法不是在混淆視聽,欺瞞市民嗎?
香港市民是很務實、很理性、很合作的。當特區政府財政出現困難時,市民並沒有袖手旁觀,市民並沒有逃避責任,市民都願意出一分力協助政府脫困及扭轉財赤。現在特區政府既已脫困,既已擺脫財政上的困難,它該做的是盡快減輕市民的稅務負擔,盡快讓市民分享經濟好轉及政府財政改善的成果。偏偏特區政府卻翻臉不認人,把市民的付出及犧牲都忘記了,並且希望進一步加重市民的稅務負擔,並且在沒有需要的情況下要求市民接受一項嚴重影響他們日常生活開支的新稅項。像這樣的政府不是太不近人情、太對不起市民了嗎?
我們認為,隨着經濟持續改善,隨着政府財政轉虧為盈,短期內最合理的財政政策是減稅,是持續的減稅。這樣做不僅可以把更多資源留在市民及私人企業的手上,更有助刺激經濟進一步蓬勃發展。因此,不管特區政府是否繼續就銷售稅進行諮詢,不管政府還要諮詢多久,它都應該盡快把稅率減回○三年加稅前的水平而不是以此跟市民討價還價。我們更希望在今天有關銷售稅的辯論中,立法會議員除了旗幟鮮明的反對開徵銷售稅外,也能明確的提醒特區政府該盡快減稅,該盡快把多收的稅款還給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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