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內人隨筆:去吧,工行輪!香港打他一場身價波! - 尹思哲

案內人隨筆:去吧,工行輪!香港打他一場身價波! - 尹思哲

香港在財金一環,近幾十年來都一直遙遙領先區內對手,就算是新加坡也望塵莫及。這是香港命門所在,實在輸不得。只可惜過去幾年,香港的財金官僚不知是驕縱慣了,還是被金融風暴嚇壞了,屢次讓新加坡交易所率香港之先,推出不少本是香港囊中物的衍生工具產品。思哲自問是一個愛香港的人,每次見香港有甚麼輸蝕給對手,心中總會無名火起三千丈。
工行上市,香港的財金官僚總算為思哲這種愛港建港人士吐一口烏氣。集資額創世界紀錄,巨無霸是政策保護下的壟斷國企,這些不是港人的本事。不過今次工行破天荒股輪同日齊發,那才是真正的突破。過往香港有大型集資,新加坡總會在同日推出衍生工具,反而香港卻因財金官僚畏首畏尾,要等待一段日子才讓發行商推出窩輪。
白白地亁等一段日子,讓人家先拔頭籌究竟意義何在?若在月前招行上市時問香港的財金官僚,他們定可搬出一大堆甚麼讓市場消化接受新股,甚麼衍生工具影響市場穩定等似是而非的理由。事實上,如果衍生工具真的具備破壞性的影響,甚麼時候推出也會顛覆市場;而且以現在資訊的流通程度,股票在上市之前就已經赤裸裸地呈現在公眾之前,上市後也沒有甚麼要消化接受。說到底,香港早就有條件去讓股輪齊發,只不過是財金官僚心中信不過市場,信不過香港投資者的機警,寧願讓競爭對手有機可乘,也不敢一試。
要知道香港才是真正的國際金融中心,人家一直都是個發展不起來的次等交易所。香港的官僚若不去多事諸多掣肘,新加坡盡其量只可以做些石油期貨的生意,我們又何懼甚麼競爭?
去吧,工行輪!香港,去吧!真正的國際金融中心,打他一場身價波!

GST三大商機

GST火頭再起,立法會明日開會動議反對前夕,馬局長和唐司長先後發炮力撐,各大傳媒爭相報道,好睇過戲。事實上,GST的戰場又豈止於此,思哲近日到七十一便利店購物,付款枱當眼處,總貼有一張黃色開徵GST意見表,這個由零售企業管理協會發起的調查,消費者絕大多數簽名「反對」,思哲到過四、五間便利店觀察過,民意看來已經非常一面倒。
GST未來能否推行,暫且不在本文討論,但思哲倒有興趣,若閣下未來看好GST推行成功,究竟可如何早着先機賺大錢?
1.售反GST商品──記得當年反廿三條的遊行,尚且能號召起50萬人上街,印有反GST的徽章、T恤、雨傘、董建華吹氣公仔(用來拳打腳踢洩憤)等等,通通大熱賣。今次反GST,涉及的是你我他700多萬人的貼身荷包利益,各大傳媒日夜接力反對,到時上街人數肯定以百萬計,同一時間這麼多人參與的超大型Campaign,只要稍動腦筋設計有噱頭商品,商機多到數之不盡。
2.入稅局打工──若閣下資金不足、或未敢貿然揼本博大錢,不要緊,加入稅局同樣有前途。一旦開徵GST,稅局既要處理大量新增paperwork,又要兼顧打擊逃稅,將來只會不斷增聘大量人手,以政府工按年資排隊升職的「優良」傳統,愈早加入愈着數,將來升職快過坐直升機,年年加薪有何難?
3.開公關公司──如果閣下喜歡向難度挑戰,絕對可以藉勢大展身手,如何?今次政府強推GST,民意擺明一面倒,難度指數超標。如果閣下自命有計,可以度到橋幫政府成功推銷這個超級燙手山芋,到時技驚四座,威名肯定震動整個公關界,將來政府同各大企業,勢必排隊敲門請閣下出山襄助,不發達才怪。

生意博客論

思哲在早前寫過,進入新媒體時代,人人皆是傳媒(博客),企業已經急不及待,想借用博客的威力做生意。
果然,最近一家美國網站公司PayPerPost.com,亦試圖借助博客的影響力賺錢。顧名思義,中介平台PayPerPost,讓廣告商張貼其要求,然後博客靠寫blog賺錢。該網站自居為ConsumerGeneratedAdvertisingNetwork,聲稱博客用其服務,比起參與Google的點擊廣告計劃賺得更多。其PPP(PayPerPost)模式,更直接挑戰Google及Yahoo的PPC(PayPerClick)和CPM(CostPerImpression)。
在上個月,佛羅里達州的ColleenCaldwell成為首個利用PayPerPost服務賺取到1000美元的博客,當時她使用PayPerPost近七星期。與此同時,PayPerPost最近更加獲得VC注入逾2000萬元的資金,證明Web2.0又有一個成功商業模式。
PayPerPost一出,雖然得到VC和企業的支持,然而美國的blogger,卻大部份對PayPerPost反應冷淡。思哲算是半個博客,知道寫博客是種享受不是工作,本地不少知名度高的博客網站,別說老套的bannerads,連Google廣告也沒有。而且有態度的博客,亦肯定不會為賺錢而寫違心文章,寫了也不好看。
不過事有兩面,以財經專欄為例,這個行頭寫手最多。若某專欄寫某類投資商品馳名,而且粉絲眾多,然後有該投資商品的發行商暗地裏出重酬,請專欄介紹旗下投資商品,但專欄依舊精采,讀者仍然過癮,請問有沒有問題?
再舉一例,同樣情況在報紙,廣告客戶的要求,是明天新聞無論如何要報道公司推出的新產品,有沒有問題?當然有問題,揭發了肯定被人冠上罪名。有人或許認為,報紙的客戶除了廣告外,每位讀者亦付了6大元。那麼免費報紙、免費電視台、電台又如何?
其實,思哲作為讀者,無論博客報紙新聞電視,只求兩個字:「痛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