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速遞<br>永安旅遊前要員 須還9.8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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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旅遊前要員 須還9.8億元

【本報訊】永安旅遊(前稱辰達永安)前主席陳若偉及前副主席陳若磐,遭中銀(香港)追討約9.8億元擔保貸款,從中銀(香港)承接有關債項的UmbrellaFinanceCompany不服高院拒絕透過簡易程序頒令勝訴判決提出上訴,昨獲判上訴得直,兼取得勝訴判決,上訴庭認為陳氏兄弟沒有抗辯理據,須償還擔保債項。
事源於96年時,當時廣東省銀行借款予辰達集團及AnandaEnterprisesLimited,陳若偉及陳若磐簽下五份擔保協議。其後,廣東省銀行將該債項轉讓,輾轉最終至UmbrellaFinanceCompany。
至02年11月,高院裁定辰達集團及AnandaEnterprises須償還約9.8億元,Umbrella遂於去年申請,透過簡易程序向陳氏兄弟追究擔保責任。惟陳氏兄弟質疑Umbrella無權向他們追債,法官認為他們提出的問題具可爭辯之處,故拒絕簡易判決申請。
案件編號:CACV2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