誣告女僱主傷人印傭入獄

誣告女僱主傷人印傭入獄

【本報訊】初來港上工不足一個月的年輕印尼籍女傭,聲稱不滿遭僱主拍打後腦,加上仍有僱傭合約未完,竟報警誣告女僱主用滾水燙傷其左手,圖終止合約。警方調查後發現傷勢是她自己意外造成,該印傭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報假案罪名,裁判官指斥被告的行為令僱主陷於無助,須判即時監禁一個月。

外傭騙僱主有增加趨勢

介紹被告來港工作的永隆(印菲傭)有限公司負責人吳先生昨表示,「我都知呢件事,佢係由印尼嘅女傭學校訓練出嚟,今年9月先到港,10月就出事。初時佢話俾男僱主整傷,警方一查就發現案發時男僱主根本唔喺香港,佢又改口話係女僱主,咁咪畀人懷疑囉。」
吳又指,被告到其僱主家工作時,僱主已發現她「乜都唔識」,耐心教導她六日仍未有起色,僱主曾向僱傭公司投訴被告的表現,而被告則投訴僱主待薄她。吳認為近年外籍傭工「出蠱惑」騙僱主的情況有增加趨勢,她們會以被虐打、非禮等藉口誣告僱主,圖敲詐金錢。
單身的被告PipitFitriyah(23歲),被控於今年10月12日,在中區警署虛報,遭女僱主李豔虹用滾水燙傷其左手。辯方求情稱,被告今年9月來港工作,她稱每日均遭僱主拍打後腦,而僱傭公司又指她不可離開香港,被告為逃避才出此下策。
案情指出,今年9月28日,被告到僱主位於羅便臣道的寓所任職女傭,案發日晚上7時半,被告報警指遭女僱主用滾水燙傷左手,警方發現被告手上有傷,女僱主被捕,警誡下否認罪行。
翌日被告向警方承認報假案,而手上的傷勢是自己意外弄傷的,警方隨即拘捕被告,她表示犯案因不想替女僱主打工。
案件編號:ESCC4362/06